(招标编号:CHDTDZ137/17-TX-004)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大龙 一、二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及更换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3月31日前分两次完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7/ 17-TX-00401 大龙 一、二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及更换 范围:购买#1机组、#2机组脱硝反应器第二层催化剂各190m并进行更换,共计约380m,招标范围包括制造、供货、催化剂拆装及强检试验、售后服务等。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龙 一、二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及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处于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要求: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的脱硝催化剂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资质。(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等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或CMA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8.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累计数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的催化剂供货投运业绩。(1)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