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区,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服务,包括自助堂食和装置送餐服务。随着管理的完善,现有传统IC卡消费管理系统已经很难满足业务需求。为提升食堂管理运营能力,计划采用人脸识别技术结合通道闸机和IC卡的消费模式,对消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借助人工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对后厨实行明厨亮灶管理,满足监管部门的公开监督要求,对库房采用人脸门禁管理,形成一套符合企业自身管理特点的食堂消费管理、订餐管理、原材料采购管理、视频监控于一体的食堂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员工提供快速、高效、有序的就餐服务。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食堂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方需提供满足食堂消费、订餐、明厨亮灶、原材料管理等业务所使用的人脸识别消费机、通道闸机、人脸门禁、信息大屏、视频监控、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安装辅材,并且到场指导安装,完成调试和培训工作。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交货,计划交货开始时间2024年1月1日,计划交货结束时间2024年2月9日(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1.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所投产品同品牌的智能消费机或通道闸机或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或智能门禁系统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任意一张即可),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同品牌原厂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