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整体工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22-QT-01501 |
输(卸)煤系统防控无组织排放措施研究与实施 |
对输煤系统综落煤管、导料槽、除尘器等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为 EPC 项目,包含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性能验收等工作。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防控无组织排放措施研究与实施】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2项或以上的有效国内业绩合同,合同至少包含火电输煤系统粉尘综合治理和智能化巡检内容,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06 15:14到2023-12-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