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牦牛山、西山等片区地质灾害灾后房屋整体搬迁安置项目
监理标段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牦牛山、西山等片区地质灾害灾后房屋整体搬迁安置项目监理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3]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8056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牦牛山、西山等片区地质灾害灾后房屋整体搬迁安置项目监理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204.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616.0天
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23199.3平方米(折合约34.79亩),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661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33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2748平方米;新建住宅6栋,配套建设商业、物业管理用房与公厕(与住宅楼合建)、门卫等,以及小区停车位、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暖等室外基础设施。以上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23]274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805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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