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2.1.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 兴平市、秦都区50MWp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标段)拟建于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利用拟建区域内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居民住宅屋顶安装光伏,整体规划总装机直流侧容量30MWp,项目拟采用高效单面/双面单晶硅N型TOPCon组件,组件规格为570Wp及以上(瓦屋面选择随屋面平铺,基本无背板发电增益效果,拟选择单面组件;预制板屋面、混凝土屋面采用支架式倾斜固定安装,采用背板发电增益效果明显,拟选择双面双玻组件),预计光伏组件52140块,安装直流侧容量30.2412MWp,接入原有0.4kV低压母线进线低压并网,最终均以电网批复意见为准。本标段采取整体招标,分批(包)实施的原则(每批(包)装机直流侧不低于5MWp,最后一批(包)以实际直流侧容量为准),开展投资决策程序,不同屋顶结构、建筑物主体屋面可自行组合分批打包开发。每批(包)项目与涉及屋顶产权人签订合作协议,取得接入电网申请表,在申请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审批后开工建设。
一标段包括兴平市域内户用光伏开发、设计、施工、采购、供货、验收调试、生产准备、投产移交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45日内提交竣工图。
(2)负责在兴平市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并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未列入拆迁范围;负责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中用户固定收益不得超过暂估价格标准(每块组件36元/年),以发包人确认的最终价格为准,如超过最终价格,超出费用(25年期内)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3)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区域集控系统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区域集控系统安装(含首年通信专线租赁费)、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T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4)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屋面荷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进行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基建移动式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将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7)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8)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光e宝授权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10日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10)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电量数据传输系统,数据以专用网传输至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区域调度集控中心(含首年通信专线租赁费)。实现生产数据实时远程集中监视功能。相应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招标人、投标人其他相关工作范围界限如下:
工作内容 |
招标人的工作范围 |
投标人工作范围 |
档案验收 |
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制定标准;开展过程检查、协调上级单位组织验收。 |
负责组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含电子化)、过程整改、归档及配合验收工作(协助开展验收,承担会议费用及专家费用)。 |
权证办理 |
屋面租赁费。 |
负责确认房屋产权无误无明显瑕疵,负责用户与发包人签订合作协议。 |
接网手续 |
出具办理国网云光e宝相关授权文件。 |
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
批(包)项目报批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批(包)项目支持性材料,及时完成投资审批,与投标人签订批(包)项目执行合同。 |
落实屋顶资源,负责实现用户与发包人签订合作协议,协助办理用户接网手续,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批(包)项目投资审批的支持性材料。 |
屋面荷载检测 |
/ |
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屋面荷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 |
(14)说明:
①本标段提供装机容量为暂定容量,最终以取得招标人上级 陕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后的光伏建设直流侧装机量为准,签订执行合同并进行结算,直流侧总容量不超过30.2412MWp。投标人开发项目未能通过招标人上级投资决策的,应自行承担开发、设计阶段的费用和成本。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②中标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150户及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工作。否则,中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300日历天内,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总容量不超过30.2412MWp,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投标人须至少完成12MWp容量投产发电,否则考核合同总价 0.5%,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二标段:国能兴平市、秦都区50MWp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标段)拟建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及兴平市部分区域),利用拟建区域内具备光伏安装条件的居民住宅屋顶安装光伏,整体规划总装机容量20MWp,项目拟采用高效单面/双面单晶硅N型TOPCon组件,组件规格为570Wp及以上(瓦屋面选择随屋面平铺,基本无背板发电增益效果,拟选择单面组件;预制板屋面、混凝土屋面采用支架式倾斜固定安装,采用背板发电增益效果明显,拟选择双面双玻组件),预计光伏组件34760块,安装直流侧容量20.1608MWp,接入原有0.4kV低压母线进线低压并网,最终均以电网批复意见为准。本标段采取整体招标,分批(包)实施的原则(每批(包)装机直流侧不低于5MWp,最后一批(包)以实际直流侧容量为准),开展投资决策程序,不同屋顶结构、建筑物主体屋面可自行组合分批打包开发。每批(包)项目与涉及屋顶产权人签订合作协议,取得接入电网申请表,在申请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审批后开工建设。
二标段包括秦都区(及兴平市部分区域)域内户用光伏开发、设计、施工、采购、供货、验收调试、生产准备、投产移交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45日内提交竣工图。
(2)负责在秦都区(及兴平市部分区域)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并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未列入拆迁范围;负责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中用户固定收益不得超过暂估价格标准(每块组件36元/年),以发包人确认的最终价格为准,如超过最终价格,超出费用(25年期内)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3)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T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4)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屋面荷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进行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基建移动式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将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7)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8)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光e宝授权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10日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10)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将分布式光伏电量数据传输系统传输至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区域调度集控中心,实现生产数据实时远程集中监视功能。相应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招标人、投标人其他相关工作范围界限如下:
工作内容 |
招标人的工作范围 |
投标人工作范围 |
档案验收 |
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制定标准;开展过程检查、协调上级单位组织验收。 |
负责组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含电子化)、过程整改、归档及配合验收工作(协助开展验收,承担会议费用及专家费用)。 |
权证办理 |
屋面租赁费。 |
负责确认房屋产权无误无明显瑕疵,负责用户与发包人签订合作协议。 |
接网手续 |
出具办理国网云光e宝相关授权文件。 |
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
批(包)项目报批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批(包)项目支持性材料,及时完成投资审批,与投标人签订批(包)项目执行合同。 |
落实屋顶资源,负责实现用户与发包人签订合作协议,协助办理用户接网手续,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批(包)项目投资审批的支持性材料。 |
屋面荷载检测 |
/ |
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屋面荷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 |
(14)说明:
①本标段提供装机容量为暂定容量,最终以取得招标人上级 陕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后的光伏建设直流侧装机量为准,签订执行合同并进行结算,直流侧总容量不超过20.1608MWp。投标人开发项目未能通过招标人上级投资决策的,应自行承担开发、设计阶段的费用和成本。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②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100户及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工作。否则,中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300日历天内,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总容量不超过20.1608MWp,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投标人须至少完成8MWp容量投产发电,否则考核合同总价 0.5%,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2.1.3计划工期
一标段:本标段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300日历天。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150户及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工作。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标段:本标段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后300日历天。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100户及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工作。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投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其他:
2.2.1一标段最终按照实际直流侧并网容量据实结算,直流侧总容量不超过30.2412MWp。
2.2.2二标段最终按照实际直流侧并网容量据实结算,直流侧总容量不超过20.1608MWp。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屋顶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