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兴隆南里87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辽宁电力(锦州)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工程
标段名称:2024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脱硫石膏的销售承包。暂定数量:脱硫石膏22万吨。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保证及时清运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有1个及以上火电厂脱硫石膏承销或购销或自用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页、合同期限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库房要求:提供自有库房证明或租赁库房的意向协议或框架协议,库房存储总量应大于4万吨。
3.代理商投标:允许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2023年12月18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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