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曹妃甸区五农场杜林村等三个村土地(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曹妃甸区五农场杜林村等三个村土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以唐曹政字【2023】27号文对项目立项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地(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曹妃甸区五农场杜林村等三个村土地(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
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该项目区施用微生物肥料防治水田盐渍化;施用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修建泵站、斗门、闸函、涵管、涵洞,提高灌溉保证率;整修田间道路和生产路,提高项目区道路通达度。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满足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文件。
6.计划工期:12个月。
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至工程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具备一项工程类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设计、施工))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包含设计工作)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包含施工工作)或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一家为同时具备测绘资质和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一家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5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工程类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
②施工负责
③设计负责
以上①③不能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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