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23-SB-027)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哈密煤电烟囱钛-钢复合板设备采购及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电梯设备暂定2024年9月开始供货,以实际通知为准 。烟囱钛-钢复合板设备暂定2024年7月开始供货,以实际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电梯设备: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两台机组所配备的运行控制中心、侧煤仓、厂前区行政办公楼内、食堂内、宿舍内、材料库、烟囱内共计10台电梯设备。 烟囱钛-钢复合板设备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烟囱内的钛-钢复合板、钛-钢复合管、钛贴条、钛焊丝等材料,并负责对招标范围内钛-钢复合板、钛-钢复合管及辅材进行加工、检验和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等服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23-SB-02701 电梯设备采购 两台机组所配备的运行控制中心、侧煤仓、厂前区行政办公楼内、食堂内、宿舍内、材料库、烟囱内共计10 台电梯设备。 200 CHDTDZ005/23-SB-02702 烟囱钛-钢复合板设备采购 烟囱内的钛-钢复合板、钛-钢复合管、钛贴条、钛焊丝等材料,并负责对招标范围内钛-钢复合板、钛-钢复合管及辅材进行加工、检验和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等服务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梯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厂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如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梯安装(含检修),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应具有至少1个发电项目电梯设备供货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代理的品牌电梯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烟囱钛-钢复合板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烟囱钛-钢复合板内筒供货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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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