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申兴大街(石太铁路-瑞宁路)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申兴大街(石太铁路-瑞宁路)工程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投资核字[2023]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供热管道规模公称直径DN1400,供热面积3300万平方米,管线路由起点位于石太铁路南侧230m处,沿申兴大街向南方向敷设至瑞宁路总长度 1704 米。井室数量总数量8个,其中关断阀门井2个顶管坚井6个。
2.2建设地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检测项目和无损检测。
2.4服务周期: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5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项目: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简易土工试验);2.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必须包含CG-常规检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Ⅱ类放射源或使用Ⅱ类射线装置);3.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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