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台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二期1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升压站)。
2.2项目概况:青海陕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台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二期1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镇西侧,距大柴旦镇直线距离约165km。场址西侧有 G315 国道经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青海陕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台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总装机规模20万千瓦:光伏装机150MW,风电装机50MW,配置相应的储能设备。本项目为二期1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本期项目包含50MW光伏及50MW风电,配置相应的储能设备,接入扩建110kV升压站,以一期工程已建 110kV 线路接入如意 330kV 变电站。升压站终期安装2台 100MVA、1台 63MVA 主变压器,以1回 110kV 架空线路接入电网。一期已建 1 台100MVA 主变压器,本期扩建 1 台 100MVA、1 台 63MVA 主变压器。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升压站扩建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阶段检查、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构筑物沉降观测、施工临建(含临建区域硬制围栏、门禁、监控设施、防值班室等)、升压站一二次设备及其它设备装卸车、二次转运及牵引、保管、成品保护、安装、接地、给排水、调试、试运行(含除甲供清单外的所有装置性材料费)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工程保险、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租金、土地复垦及相关保证金、罚款等费用)、牵头并完成并网所需的各项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保护定值计算,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含计量系统设备校验、电网公司测评、电能质量性能测试、防雷接地、消防等所有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评项目))以及工程前期、建设和验收所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环保、消防、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及罚款等费用。
牵头并办理完成防雷检测、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档案、临时用地等专项验收,办理相关备案,进行并网验收、竣工验收、行政审批及备案等手续办理。
牵头并办理完成工程建设及验收全部手续。
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规定或标准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
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4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西台地区;
2.5 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正式施工,2024年6月底达到并网条件,工期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号令)相关要求。
3.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必须是投标方在册职工,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有项目经理本人在个人签名处签名须签署近期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电子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3.4 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8:00时至2023年12月19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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