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2×330MW机组,安装两台亚临界、燃煤自然循环汽包炉,两台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双缸双排汽式汽轮机。脱硫设计采用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工艺进行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除尘器两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每电场4个灰斗,共40个灰斗;每台省煤器4个灰斗,共8个灰斗。输灰系统为正压气力输灰系统,每台炉为一个独立除灰单元,每套输送系统包括20个电除尘器灰斗的飞灰输送,在每个灰斗下设1台压力输送罐(仓泵)。两台炉共设3座灰库,粗灰库每台炉设1座,细灰库2台炉共用。卸装入汽车送往贮灰场进行碾压堆存;干灰通过干式散装机,装入密封式罐车或纤维袋中,送往综合利用单位。除灰空压机共设置5台,四用一备。化学补给水处理系统处理的水源为清水泵房工业水网和综合泵房工业水网联合供水。输煤系统输送量为1000T/H,共17段。输煤系统设有除铁器、电子皮带秤、除尘器、杂质灰浆泵、电动挡板、震动器等辅助设备。热网系统负责冬季辅控厂房、燃运、一区、二区、厂前供暖工作,配置3台热网循环泵、2台热网加热器、2台热网疏水泵、2台热网补水泵及排水槽输送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检修维护包含:机组D级检修、临停消缺、事故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连城发电2024-2026年度2×330MW机组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检修维护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
2.5 计划工期: 36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连城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厂前生活区域、厂外岸边泵房、灰库等所有华能连城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所有设备、设施维护,包含但不仅限于3、4号机组汽轮机、锅炉、电气、热控等主要设备、设施(系统);升压站、脱硫、脱硝、除灰、化学、输煤、油库、制氢站、氨站(尿素站)、热网首站、启动锅炉、厂外岸边泵房、灰库(含沿途管道、管架、线缆、电缆桥架等)等辅助设备(系统);全厂范围管道、阀门、管架,包含但不仅限于脱硫工艺水、生活水、消防水、工业水等;全厂暖通,包含汽暖、水暖、采暖水系统管路、阀门、全厂范围内电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沟、电伴热、落雨管等,其工程量包括机组上述设备、设施(系统)D级检修、日常维护、定期工作、消缺、抢修及所辖区域设备文明卫生、危化品转运移交、工业垃圾清运、全厂防冻、防汛、厂内临时性工作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类、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维护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必须包含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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