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9/22-QT-030)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 项目灰硫煤系统运行外委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x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4月30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9/22-QT-0302 灰硫煤系统运行外委服务 米东热电公司2300MW机组输煤、脱硫除尘除灰运行及煤场车辆接卸委托运行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灰硫煤系统运行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1)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服务一级资质);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②签订合同内容包括输煤或脱硫运行;③合同中火电机组容量要求为单台机组100MW及以上。(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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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