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连城分公司高危岗位无人化(抬包清理机购置及伴随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连城分公司高危岗位无人化(抬包清理机购置及伴随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连城分公司高危岗位无人化(抬包清理机购置及伴随服务)项目为连城分公司高危岗位无人化(抬包清理机升级改造)项目子项目,清理机购置及伴随服务范围包括:清理机设备整机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整机调试,空载、负载试车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清理机设备用于10吨及6吨真空抬包清理,购置数量为2台(10吨及6吨真空抬包清理机各1台);真空抬包吸铝管清理机设备的供货及相关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购置数量为1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购置范围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
2.4项目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2.5招标范围: 10吨及6吨真空抬包清理机各1台,共2台;真空抬包吸铝管清理机1台。同时包括了清理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整机调试,空载、负载试车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此类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扫描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4 09:00——2023-12-21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