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珙县县城东环线建设工程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 -珙县县城东环线建设工程-路基及金沙湾隧道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珙县县城东环线建设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 -珙县县城东环线建设工程-路基及金沙湾隧道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HXJJ-3-GXDHX-LWZB-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ZHXJJ-3-GXDHX-LWZB-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 -珙县县城东环线建设工程-路基及金沙湾隧道-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珙县县城东环线建设工程(一工区)起讫桩号K0+000-K2+220。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起点位于巡场镇白家村附近,终点位于巡场镇塘坝社区附近,全长2.22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60km/h,标准横断面宽度12米。主要负责金沙湾互通至新林隧道进口路段内施工内容。
2.2 计划工期: 324日历天
2.3 建设 同时,中标人必须按照本工程设计要求、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竣工验收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一般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工序合理,施工工艺严格遵循现行规范及标准化管理要求,对于利用创新工艺能促进施工进度的进行必要的奖励。 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率为零; 职业病发病率为零;职业病诊断报告为零; 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各类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率(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为零;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为零; 公司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可比价)达到集团公司的考核要求; 项目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时、如实上报率100%。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化学 已注册单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必须具有劳务分包资质 经营相关业务 1 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多个包件时,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包件排名第一时,投标人选择一个包件,其他包件根据排名由招标人确定。 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