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水光牧互补光伏电站(简称“柯拉一期光伏 电站 ”)位于雅江县西部柯拉乡境内,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 N29。56'50.75", E100。37'1.94",海拔高程 4000~4600m。场址距成都约 540km,距雅江县约 130km,距柯拉乡约 25km,场址西南距国道 G318 约 20km,通过现有村道可 到达场址。柯拉一期光伏电站装机容量 1000MW,经集电线路汇集至 1#升压站 (庆达站) 、2#升压站(解放站) ,分别通过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区域内 500kV 汇集站(理塘站),通过 500kV 线路送至两河口水电站。拉一期光伏电站已于2023 年 6 月并网发电。本项目拟在柯拉一期光伏电站 1#升压站北侧约 700 米处(海拔高程 4414 米) 建设整体呈矩形布置的构网型储能系统电站(以下简称“储能电站”) ,项 目设计规模 53MW/106MWh,通过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至已建成的 1#升压站35kV 母线上。
2.2 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
2.3 标段名称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即:雅砻江柯拉构网型储能系统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4 招标范围
雅砻江柯拉构网型储能系统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 项目和柯拉一期光伏电站 1#升压站(庆达站)改造项目设计、采购(不含由发 包人采购提供的电池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储能变流器(PCS)及直流汇流设备、 箱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能量管理系统) 、施工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 施工准备, 土建施工, 自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自购 及甲供设备的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1#升 压站改造,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 项目手续办理,各类验收等;参加发包人采购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等;负责本项目的对外协调,涉网试验等;配合发包人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等。
2.5 工期
本项目工期 151 日历天, 计划 2024 年 2 月 1 日开工,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并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电力行业)。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额定容量 5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含已完成或在建项目)。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合同管理的主要人员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额定容量 10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或 5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5 投标人其他要求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7 联合体要求 无。
3.8 特别说明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0:00:00 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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