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备用锅炉项目的集中取样和化学加药系统各1套。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单台锅炉蒸发量480t/h及以上电厂(含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的化学加药或炉内取样系统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4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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