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2-21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德州电厂石灰石招标数量8000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石灰石指标要求:碳酸钙≥88%,水分≤0.50%,石子石粒径5-15mm。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东风西路1868号华能德州电厂石灰石料场。
2.5 交 货 期: 接到通知后48小时供货到现场。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
2.6 招标范围:
标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物料名称及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数量 | 备注 |
标段1 | 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石灰石采购 | 石灰石指标要求:碳酸钙≥88%,水分≤0.50%,石子石粒径5-15mm。 | 招标数量8000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 | 具体技术要求、合同文本等详见该项目单位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单项合同3000吨及以上石灰石供货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足以满足以上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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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