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业职业教育园项目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工业职业教育园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3}67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沧州市工业职业教育园项目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
2.1.3 建设规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约7700万元。园区内新建三条学校配套道路及园区配套绿地,包括开泰街、西侧规划路、南侧规划路及共享绿地景观。
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6 施工工期及监理周期:
施工工期:计划于2025年06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监理周期: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两年;
2.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 35号文)。
2.2 招标范围: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并提供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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