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4/17-SB-015)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新建电锅炉调峰工程电极锅炉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40MW电极锅炉,电压等级10KV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安装工期不超过30天。 2.4招标范围: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目前在役1×210MW+1×200MW+2×300MW机组,总装机容量1010MW。6号机为前苏联红色锅炉厂生产,7、8、9号机为哈尔滨锅炉厂 生产。 为满足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供热期机组深度调峰的需求,适应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提高机组参与电网辅助调峰的灵活性,本项目在厂内增设电极锅炉供热系统,全厂增设电极锅炉系统总容量为120MW(3x40MW)。 本次采购3台40MW电极锅炉一次侧所有主、辅设备及附件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包括一次侧主辅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及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工作。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技术资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4/17-SB-01501 电极锅炉采购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极锅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B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锅炉制造B级)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40MW及以上等级电极锅炉设备国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