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在所涉及的所有火电厂反恐达标建设项目中授时防护设备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的框架采购,本项目产品主要实施安装位置为公司下辖各业务板块的188个火电项目,项目位置遍布全国23个省,包括但不限于授时防护设备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设备的现场核验等工作,完成反恐达标建设任务的目标。
项目工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15天内完成到货准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产品安装,完成时间不超过1个月。
项目地点:下辖的各业务板块火电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固定式反无人机防御设备、便携式反无人机防御设备以及授时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固定式或便携式)或授时安全防护装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不能表述业绩要求信息的可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资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须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2)投标人提供的固定式无线电协议解析设备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3)投标人提供的便携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须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名称应包含“便携式”字样,其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4)投标人提供的授时安全防护装置须提供国家级无线电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环境适应性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