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东风林场炭灰铺林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已由阜平行政审批备字〔2023〕88 号办理备案,项目业主为阜平县铭康农业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平东风林场炭灰铺林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承包面积35633亩,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种植30364.31亩,种植柴胡、知母、黄精等中药材作物,建设修复采收步道20000米,隔离带修建10000 米,蓄水池15个,用于药材作物的运输和防护,以及购置种植用器具及设备。
(4)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种植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度在本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四家;
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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