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1-QT-018)
一、 招标条件
汕头华电发电 码头港池、航道护航及清障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2/21-QT-01801 | 码头港池、航道护航及厂区水域清障服务标段 | 依据甲方要求负责电厂煤船进出航道、港池过程中及日常港池、电厂厂界水域清障工作,维护招标方码头港池、航道及厂界水域的良好通航、清爽环境。(详见技术规范书) 提供船舶一艘(100总吨或主机功率150千瓦以上),服务期限:一年。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码头港池、航道护航及厂区水域清障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船舶通航安全护航服务的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包括正在履行服务合同,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备注: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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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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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