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AGB2A-GIC铝土矿Ⅱ期项目装船机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1-23014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几内亚AGB2A-GIC铝土矿Ⅱ期项目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海外事业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几内亚AGB2A-GIC铝土矿Ⅱ期项目所需的装船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几内亚西北部的博凯大区博法省,距离几内亚首都科纳克里约145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铝土矿的勘探、剥采、运输、驳运、海运及销售,为全产业链项目。
装船机将安装于几内亚Fatala河Kokaya区域,拟建设2个铝土矿装船专用泊位,2个泊位各布置各1台,装船机结构形式为弧线摆动式散货装船机。装船机由大跨度的钢质桥架及带有移动小车的装船臂架组成,桥架尾部采用铰接方式支撑固定,头部设置可沿弧线左右行走的轨道式行走机构(如下示意图)。
2、竞标范围:
额定能力3500t/h弧线摆动式散货装船机2台,装船机具备伸缩、回转功能,供货范围包括装船机的设计、制造、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空载联动调试、重载联动调试)、验收、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2台套;
4、交货时间:2024年1月30日前弧形轨道及埋件发货,2024年3月15日前其余设备发货或供货商提供最早的供货时间。
5、交货
②第2次付款,设备完成安装调试且达到正常工作状态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付款申请、验收证书、等额收据等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按发货金额向卖方支付30%的验收款。
③质保金,设备货款总额的10%作为设备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买方确认无异议30日内支付。
卖方可提供自己要求的支付方式。
7、质量要求:合格。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各组成部分均应满足国标要求。货物的质保期为货物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安装调试、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 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能力,并应提供类似业绩证明;以海外业绩特别是几内亚国别优先。
(4) 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所提供产品的厂家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和运行经验的说明资料,并附有该设备和装置的有关证明文件;
2、竞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环境、安全等其他认证(如有的情况下);
3、竞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提供近三年(2020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竞标人应提供与招标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类似或以上规格)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6、竞标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