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电站坝址及生态电站位于金川县蒲西乡下游1.8km,厂址位于金川县二嘎里乡上游约1.0km处磨子沟口上游侧的G317国道旁,地面式厂房。厂址距马尔康约92km,距成都约428km,坝、厂址之间公路里程约22km。G317国道沿工程区左岸通过。
绰斯甲水电站为绰斯甲河干流(曾克寺~麦斯卡段)水电4级开发方案的第三级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的水电站,水库上游与蒲西水电站厂房尾水相接,电站尾水与下游观音桥水电站水库衔接。电站装机容量为392MW,安装3台13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1台2MW的生态机组。
电站按“无人值班”的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1.2 招标范围
35kV电力变压器、35kV生态电站厂用变压器、35kV单相降压变压器、15.75kV单相厂用变压器及10kV生态电站备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采购,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招标人规定的交货地点、现场开箱验收;监督和指导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对招标人技术人员的培训,编制和提交技术文件。
具体设备及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 其他:
交货期:全部合同设备按一批次交货,交货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30日。
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中设备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二嘎里乡绰斯甲水电站厂区枢纽标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变压器(额定电压≥35kV,单相容量≥800kVA)的型式试验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额定电压≥35kV、单相容量≥800kVA干式变压器的设备制造和供货业绩2份,并且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