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商洛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共享中心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商洛市商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05-611002-04-03-307885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商洛市交投产业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四皓社区江滨大道以东、民生路以西、民主路以南,民和路以北 ;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通过购置商洛市文化艺术中心资产,提升改造为商洛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共享中心,总建筑面积 90582.571平方米,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地下车库、群众文化宫B、图书馆及档案馆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8313856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20566100元);
2.4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商洛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共享中心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10013551yg8a7v8rp001;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商洛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共享中心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商洛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共享中心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商洛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共享中心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各项任务的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工作内容要求,须具备对应相关资质。联合体数量最高不超过2家(含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满足该条件); 3.4.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④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及各方负责人。3.4.3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800.00元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3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1月04日 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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