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山洪沟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平县山洪沟河道治理工程 已由 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阜平县山洪沟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2023】3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平县山洪沟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建设地
(4)项目编号:SRT-ZB-2023026;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中勘察工期为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设计工期为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6)建设内容及规模:山洪沟修建护堤坝长度5.309公里,防护标准为10年一遇。对河道平整,险工段设浆砌石防护,防护形式为直立式挡墙,新建水平防护抗冲措施等。
2.2招标范围
对阜平县山洪沟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3.1.4
3.1.5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勘察负责
(2)设计负责
(3)施工负责
(4)以上三名负责人不可兼任。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其中勘察、设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标的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并采用模块化方式评审,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模块填写相关内容,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联合体的相关规定;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⑦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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