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址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的中卫工业园区,本期建设规模为4×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4台机组同步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03月12日主厂房浇灌第一罐砼,工期按24+2+2+2控制,首台机组拟定于2025年12月投产,2026年6月四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2.1.2招标范围: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项目。投标人对本工程全部的甲供设备和材料进行统一集中代保管、负责仓储区域临时库房的建设。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服务):暂定30+3个月,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投运(第四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投标人将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投标人将库区附着物拆除并清理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四台机组168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注:本工期库区建设用地为临时用地,待服务期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将库区附着物拆除并清理完成,恢复建设前原貌,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
2.2.2服务地点/供货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中卫热电厂扩建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建设项目甲供设备物资管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若合同无机组容量的描述,须提供合同甲方或官方网站截图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提供的业绩为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材料代保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5 17: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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