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349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 10:00 :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煤玉环三期1×1060WM扩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中煤玉环三期1×1060WM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玉环市下青塘,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瓯江口,乐清湾东岸,玉环半岛西侧,西北距杭州市409公里,北距台州市94公里,南距温州市直线距离80公里。电厂一、二期工程已建4×1000MW机组,本工程在电厂二期工程的东侧扩建。建设内容为电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厂内、外主要和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热力系统、制粉及烟风道系统、运煤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供水系统、附属生产工程、附属生活工程以及厂区内道路、绿化配套工程。
工程于2023年7月取得浙江省发改委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由中煤电力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 、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 三方成立合资公司(即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中煤电力持有项目公司51%的股份。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服务期36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2.1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可研估算及招标方需求,审核初设概算,对概算书中的不合理条款出具专家意见,最终形成自己的审查意见,出版后交招标方备查。
(2)招标方施工标段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结合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或审核施工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
(3)协助招标方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并根据投标文件,审核预中标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
(4)参与招标方(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工程类、服务类、设备(物资)采购类合同的招标及洽谈工作,负责对全过程进行跟综,提出书面的专家意见函。
(5)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总进度计划,审核月度、季度、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节点资金使用计划及编制资金支付控制手册等。
(6)根据项目情况,编制执行概算,协助招标方做好前期费用的统计、核算,并对费用后续的归集提出专业意见。
2.1.2.2项目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为材料的采购提供合理、准确的价格依据。
(2)对招标方合同管理提供审核意见,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合同变更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核,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3)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审核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预算造价,检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4)检查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以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5)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隐蔽工程、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进行必要的现场勘验和确认;对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以及合同争议费用进行造价咨询;参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提出质疑,验收合格后,检查验收报告格式是否规范,签章是否齐全,并出具管理意见。
(6)及时审核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形象进度验收,作为招标方控制造价和拨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杜绝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核进度款报批手续的完备性、进度款计量和计价的正确性,对招标方进度款拨付负责。
(7)参于清单缺项或月结算审核中有争议的工、料、机消耗量现场测定工作,就该部分的造价提出书面意见。
(8)对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进行市场考察和审核确认,参与设备和材料的入库验收,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承包人(包括分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价格以及使用数量、余料的回收进行检查。
(9)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等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
(10)会同招标方工地代表、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施工中采用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行确认,并监督其利用情况。
(11)按月向委托方出具跟踪评价报告。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核实情况、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工程款付款情况、工程造价变化情况、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跟踪评价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12)按月做好指标、实物工程量分析与统计工作,为招标方的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3)按月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2.1.2.3、项目结算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工程结算书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编制;审核结算书的编制形式是否符合清单规范、定额管理和造价管理的要求。
(2)审核结算书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原则;审核结算书的选套单价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原则或投标报价;审核结算书的工程取费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3)审核总包人供设备、材料实际用量是否与图纸数量一致,是否在结算书中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扣除。
(4)审核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现场签证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审核结算书中各项金额的计算程序及数量是否正确。
(5)对各单项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出具本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整体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并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接受评审或复审。
(6)依据月度索赔与反索赔数据,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反索赔资料,协助招标方向项目承包人进行反索赔工作。
2.1.2.4、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审核报告,并出具审核复核意见;按招标方的要求协助招标方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含工程和财务)。
(2)根据工程结算审核结果,组织人员对各单项工程及整体项目进行竣工决算文件审核并出具审核复核意见。参与集团(或中煤电力公司)组织的竣工决算专项审计,对竣工决算专项审计提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意见。
(3)审查工程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实际工程项目投资完成额,核查工程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
(4)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情况,审核预留的尾工工程是否合理,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5)按招标方方的要求协助招标方编制 “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以及 “竣工决算说明书”等所有相关资料。为集团(或中煤电力 )组织的竣工决算专项审计做好数据、资料的准备、完善和规范工作,确保优质通过集团(或中煤电力 )组织的竣工决算专项审计。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期: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2.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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