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集电线路覆冰监测、预警及防冰、除冰研究应用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集电线路覆冰监测、预警及防冰、除冰研究应用。
2.2项目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盐池运维区域
2.3招标范围: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集电线路覆冰监测、预警及防冰、除冰研究应用。(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7 交货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2)项目地点:盐池运维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新能源风电智能监测诊断类或机器人研发科研类项目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应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扫描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单位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 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 。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负责新能源类科研项目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 14:00——2024-1-12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