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G-014)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靖边韩家沟200MW风电配套产业项目靖边县靖杨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靖边县靖杨路经开区段,两侧为农田及民房,北侧为靖边县能源产业园。项目东起创业三路,西接迎宾大道。全长约 9.045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道路宽 25.5m,全线均为改造。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含排水及交通)、沿街外立面修缮翻新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G-01401 EPC总承包工程 本次改造为创业三路至迎宾大道段,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分带绿化梳理,沿线两侧 3~5 米范围内绿化种植;迎宾大道与靖杨路交口景观节点打造及沿线文化墙;道路沿线两侧建筑立面提升,包含原建筑部分构件(如广告牌)及原墙面的更新拆除工作;道路工程(含排水及交通)。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 已完工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作范围或清单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完工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