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绥化庆安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业主为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 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民乐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 300MW 风电、 100MW/200MWh 储能、 0.6MW 光伏。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2024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30,54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限:2024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30,5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 知为准。(该工期为计划监理服务工期,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提前或延期开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
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冬季停工等时间,不计入计划监理服务工期。)
2.5 招标范围:绥化庆安新能源一体化项目, 包含:300MW 风电、 100MW/200MWh 储能、0.6MW 光伏项目。从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达标投产、 优化设计、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等各阶段监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风电场入场道路、 场内道路、风机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 风电机组及箱变设备安装工程, 场区 35kV 集电线路工 程,升压站内土建(含综合楼装饰装修)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 10kV 备用电源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监理工作。本工程 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含在本标范围,配合开展环评水保验收工作。
2.6 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待绥化庆安新能源一体化项目成立项目公司后, 招标人变更为项目公司。待签订合同时,若项目公司已成立,由该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若未成立项目公司,暂由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中标 单位与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三方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将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变 更为项目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为准) 内具有独立承担 2 个及以上 49.5MW 及以上等级风电场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 监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至少包含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 字盖章时间页)。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内具备 1 个及以上 49.5MW 及以上等级风电机组项目的总监业绩, 提供业绩 证明文件(业绩证明可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任命文件)。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 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子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 监督,投标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50 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
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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