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 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3-01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黑龙江 甘南县20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本项目20兆瓦户用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地面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桩基础施工试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电气设备试验、设备调试、电网联调、试运行、并网发电、性能试验、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施工。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等;环评、安全、消防、水保、职业卫生等手续办理及验收所需的各专项报告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交桩、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交流并网箱、继电保护、通讯设备、接入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设备以及接入电网所需相关电气设备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及二次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
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标识标牌、电缆标识桩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维修通行、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电气安装、施工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等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技术服务及培训。
工程验收: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手续办理:手续办理包括:并网手续办理、华能质监站验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的有相关部门、电网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在工程范围内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建设期首年初装费,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一次电气设备、二次继电保护设备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华能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全权负责协调政府机关,国家电网接入许可,农户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其他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不低于400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或者协议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0年不高于50元/块/年,后15年不高于30元/块/年,租期10+1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前,与房屋所有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中标人需保证合作房屋所有者的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房屋所有者屋顶为可以建设光伏项目的土地类型,因房屋所有者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及运营户用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1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至少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光伏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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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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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