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四个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56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083MW,光伏组件2466282块,逆变器3457台,光伏阵列接线方式如下: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固定式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35kV升压箱变组成1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场区划分为346个光伏发电单元。配套2座110kV升压汇集站( 1号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1×100MVA,配套1组容量为±24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号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100MVA,配套3组容量为±24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配套2座220kV升压汇集站( 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240MVA,配套6组容量为±48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中核220kV变电站为扩建变电站,扩建主变容量为2×240MVA,配套4组容量为±48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配套3座储能站(容量分别为8MW/16MWh、70MW/140MWh、75MW/300MWh),配套3回110kV输电线路(线路总长度约35公里),配套1回220kV输电线路(线路长度约10公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1)招标人委托服务单位运行维护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国能尼勒克108万千瓦光伏(含电站、储能站、汇集站及输电线路)项目中所有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消防系统、配套电力通信系统等;上述资产统称为目标资产,目标资产的具体情况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服务内容: 尼勒克108万光伏项目、储能、汇集站及输电线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技术监督日常管理(不含专项试验)、定期检修(不含预防性试验)、定期工作、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系统维护、文明生产等。(不含中核220kV变电站内及其扩建部分)
1)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包括 尼勒克108万千瓦光伏(含电站、储能站、汇集站及输电线路)运维服务项目的日常运维工作,承担区域内光伏电站、储能站、输电线路、汇集站18个月基础运维,包括本项目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系统的检查、维护和定期检修(不包含预防性试验)、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缺陷消除、故障处理、事故处理、故障及事故抢修、运行分析、设备运行操作、工作票办理、电站台账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光伏场站检修计划制定、技术监督日常管理(不含专项试验)、修订完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完善光伏生产管理制度等工作,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运维方案、制定年度运维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编制电站应急预案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维护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测温、定期维护、定期检修(不包含预防性试验),以及设备设施的各类消缺、电站故障抢修、隐患治理、防台防汛等、定期开展废旧物资的处置(如需要)、消防器材的更换、雨排水系统疏通及清理、组件及电气元器件的更换、检修步道修复及更换、接地系统的检查维护及测试、电站蓄电池的定期维护、网络安全设备的维护与故障处理;光伏电站关口表抄表、协助电费结算、送达电费发票、协调业主支付电费;协助做好与当地电网、业主的关系维护等。
3)维护设备:主要包括国能尼勒克108万千瓦光伏(含电站、储能站、汇集站及输电线路)项目设备(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附件、组件支架、逆变器、通讯箱、输电线路、箱变、开关柜、母线、互感器、SVG装置、储能系统、变压器、电源盘柜、电线电缆(含沟道、桥架、防火封堵)、气象站、保护柜、测控柜、计量设备、监控设备、直流柜及光伏电站有关各种线路和配套设备的硬件和软件、通讯设备(采购方委托其他单位运维的部分除外)、配电室空调、箱变平台及爬梯、屋面爬梯、设备基础、屋面防护围栏、消防安全设施、防雷接地网及其附属设施等。
本标段采用“运检一体”模式进行管理,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的运行值班、接听调度及集控中心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以及数据统计报送和分析等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投标人应制定和遵守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规章制度和运行规程,保障光伏电站内发电、配电设备运行方式可靠、稳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运维服务并确保所管辖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健康性,定期编制检修、试验计划,按照行业规范及 新能源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要求,监督和质检外委检修队伍完成计划性检修及技术改造、定期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出具合法合规的技术监督试验报告。招标人负责定期开展标段范围内所有场站的全部检修及抢修等工作。完成其他需投标人配合和协助的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7月31日(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服务开始时间推迟,服务期顺延)。
2.1.4服务地点: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苏布台乡与喀拉苏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执行完成的10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个合同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维护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5 10: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