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华云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整流所电气可视化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安装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整流所电气可视化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安装,要求电室电气可视化智能巡检系统、辅助监控系统(门禁、智能照明)组成完整的一体化系统,各系统间必须无缝对接,不允许孤立运行:整个系统要求实现视频智能巡检、视频跟踪联动、操作联动、告警联动及环境联动(灯光)功能。变电站智能巡视系统部署在变电站站端,主要由巡视主机、智能分析主机、挂轨机器人、摄像机、智能照明系统、门禁系统等组成。巡视主机接收智能巡视系统系统下发控制、巡视任务等指令,由巡检机器人、摄像机开展室内外设备联合巡视作业,并将巡视数据、采集文件等上送到巡视主机;巡视主机与智能分析主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形成巡视结果和巡视报告。巡视系统应具备获取与巡视相关的状态监测数据与动力环境数据、与主辅设备监控系统智能联动等功能。具备与综自系统接口,并接入动力变压器绕组光纤测温、整流柜无线测温、220kvHGIS局放监测、10kv系统无线测温系统。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铝业产业园区
2.5招标范围:
整流所电气可视化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整流所电气可视化智能巡检系统采购安装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5项智能巡视系统业绩,提供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5日09:00至 2024年01月12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