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政综合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张家港市 邮政综合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业主邮政综合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1、招标编号:JSszCG-2023-1103
2、项目概述:根据苏州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张家港市 邮政综合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张家港市 邮政综合大楼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本项目分为2个分包:分包1(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总面积约16550.93㎡,单价设置最高限价2.5074元/㎡/月;分包2(食堂餐饮服务),其中厨师岗位单价限价33.33元/小时,年度工时6120小时/年;厨房小工岗位17.64元/小时,年度工时6120小时/年。项目合同期2年,到期前三个月经考评合格双方无异议,可顺延1年。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每个分包由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兼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分包1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2月1日以来至少1个管理建筑面积在15000㎡以上商务办公楼物业服务业绩。上述业绩合同的服务内容不少于安保、保洁等服务内容。(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以上信息,无相关内容的,则视为未提供,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5)分包2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2月1日以来至少1个食堂餐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以上信息,无相关内容的,则视为未提供,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6)分包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办理配备食堂服务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7)分包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苏州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4)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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