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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鞍山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鞍山市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鞍山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鞍山市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鞍山市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二、招标编号:LNZHCG2023308

  三、项目概述: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9 人,区域分布为城区、海城、岫岩,其中城区 5 人,郊县4 人。

  四、最高限价

  序号

  地域划分

  管理费限额标准

  (元/月/人)

  人数

  (人)

  服务期限(月)

  小计

  (元)

  1

  市区

  50

  5

  24

  6000

  2

  郊县

  40

  4

  24

  3840

  合计

  984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984万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0.984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投标人对外合作企业数量须在5家以上,输出人员在500人以上。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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