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位于莆田秀屿区南日镇西北侧丘陵台地。项目装机容量4.75万千瓦,包括19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机,项目已投产并网。莆田石盘风电场为陆上风电项目,位于南日镇石盘村,其中有2台风机建在无居民海岛落浔岛上,风机和海底电缆管道用岛面积2.8674公顷。根据相关规定,应对用海和用岛部分进行整体规划,用岛和用海作为整体统一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应依据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单岛规划)进行编制, 向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岛申请。
2.1.2招标范围:莆田石盘风电场落浔岛无居民海岛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别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分别编制项目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报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成果需满足项目用岛审批要求。报价费用包含专家评审产生的所有费用。
2.1.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月完成。
2.1.4质量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整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与采购人的联络,派专人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准确性负责,成果满足海洋主管部门对用岛审批所需技术资料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或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编制或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