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 1-1 临泽平川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平川北滩
建设规模:临泽绿动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地处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平川北滩境内,项目地总占地面积 2584.10 亩,其中光伏区占地面积 2569.08 亩,升压站占地面积 15.02 亩, 规划建设规模 100MW,容配比按 1.21 考虑,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21.08MWp,采用“全额上 网”运行模式。光伏组件选用 N 型 575Wp 单晶双面组件,共计 210574 块;选用 1 台标称容 量为 4.3MW 和 29 台标称容量为 3.3MW 的箱逆变一体机,共分为 1 个标称容量 4.3MW 和29 个标称容量 3.3MW 的光伏子阵。拟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主变容量规划(1×120)MVA,一次建成(1×120)MVA,同时配置 15MW/60MWh 的储能;通过 1 回 110kV 架空送出线
路接入建荣 330kV 变电站。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10 日,计划完工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30 日,总工期 204 天。实际开工时间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标段 1-2 临泽平川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项目地点: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平川北滩
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为 9 个月,包括施工期、尾工期至工程竣工的所有监理工作。其 中 2024 年 3 月-2024 年 9 月,7 个月为施工期;2024 年 10 月-11 月,2 个月为尾工期,工程 完工后至竣工验收日期(工程收尾及消缺、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竣工结算及档案整编等工作)。监理服务期的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进场为准,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 要求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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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临泽 平 川 10 万千瓦光 伏发电项 目 PC 总 承包 |
全面负责临泽平川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 项目 PC 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 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送出工程 EPC 总承包。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由发 包人完成项目(除送出工程外)永久征地手续办理、 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2)由承 包人负责本工程用地附着物(含青苗、坟墓、建构筑 物等)补偿、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及相关费用等; (3)由承包人负责设备与材料(发包人采购的除外) 采购、运输及管理;(4)由承包人负责项目光伏场区、 110kV 升压站、对侧 330kV 升压站施工、调试试验(含 涉网试验)、验收,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完成 110kV 升压站电 力系统治安反恐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验收 及备案;成网启动验收、消防、防雷接地、质监站质 量监督、技术监督、工程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并网 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完成全容量并网 240 小 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生产信息接入兰州新 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及集控数据中台;工 程移交、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包括发 |
204 天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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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 要求 |
信息服 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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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委托的工程建设相关服务、合同管理及协助发包 人上报各类报表,并达到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并网运营 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各项要求)。 (5)由承包人负责送出工程的设计(含对侧 330kV)、 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内容包含 但不限于:对侧 330kV 升压站接入手续办理、勘察设 计、用地征询、图纸审查、临时/永久征地用地补偿、 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电磁辐射等专项报告编制 及验收、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投运、项目整体验收及 达标投产(公司管理标准))等全 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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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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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临泽 平 川 10 万千瓦光 伏发电项 目工程监 理 |
本项目光伏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规划建设规模 100MW, 容配比按 1.21 考虑,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21.08MWp。支架基础拟采用螺旋钢管桩基础,光伏组 件选用 575Wp 太阳能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安装,共 29 个 3.3MW 子阵、1 个 4.3MW 子阵,每 26 块组件串联为 1 个光伏组串,每 18/17 路组串接入 1 台 20 进 1 出的 汇流箱,每 20 台 20 进 1 出汇流箱接入 1 台 4.3MW 的 箱逆变一体机,每 15 台 20 进 1 出汇流箱接入 1 台 3.3MW 的箱逆变一体机。 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容量按 100MW 规模考虑, 项目储能按 15%配置,充放电 4 小时,建设容量 15MW/60MWh 储能系统,通过 1 回 11 公里 110kV 架空 送出线路接入建荣 330kV 变电站。 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四通一平阶段、 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质量监督、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交付生产及达标投产验收,施工过程和竣 工全部资料,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参加工程后评价工作;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参与各系 统设备的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施工图纸的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
监理服务期 为 9 个月, 具体进场时 间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
1000 |
备注: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 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1-1 临泽平 川 10 万千瓦 光伏发 电项目 PC 总 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其中两年未发生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 业主取消其报价资格; (5)近 3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接受联合体。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 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 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 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证书。 (2)投标人近 5 年内,在国内独立承担过 100MW 规模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务或累 计不小于 200MW 的光伏电站场内施工业务。(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验收 证书等证明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以 “ 认 证 认 可 业 务 信 息 统 一 查 询 平 台 ” 网 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请 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2)近 3 年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 全生产考核 B 证及以上,且有三年及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经理任命等证明 文件)。 (4)其他人员要求(只作为评分因素,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 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应有 同类、同规模项目管理经历。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有建造师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二级及以上。 项目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安全、技术、质检员证 等)。投标人应承诺---实际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序号 |
标段名 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2 |
1-2 临泽平 川 10 万千瓦 光伏发 电项目 工程监 理 |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无处罚期内的严重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或失信行为,签署无严重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4.在公司无处于处罚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近 3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未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持有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 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系列或等同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0 系列或等同的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主要人员的资格: (1)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 55 岁,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应具有三个及 以上(规模 10 万千瓦或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工作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行业监 理上岗证、具备中级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监理员必须有二年以上工 程监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三个(规模 10 万千瓦及以上)已投运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业绩,或至少一个(规模 10 万千瓦及以上)已投运光伏发电项目包含 110KV 升压站及送出 线路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主要服务范围页、签署页、 投运证明材料) 二、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