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汕头海上风电智慧能源 “四个一体化”项目一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风电产业园区内,毗邻河中路与青州东路。汕头海 上风电智慧能源 “四个一体化”项目分为两期,本次设计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位于本地块 的北侧及东侧。
基地内设置四座厂房,并在东南角设置一座综合楼,各主要建筑物周边设置车行环线道 路,方便场地内部货物运输,并兼做消防车道使用。场地西侧设置配套用房及室外堆场。
场地南侧设有 2 个, 东侧设置 1 个与城市道路连接的用地出入口。
工程名称:汕头海上风电智慧能源“四个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汕头市濠江区风电产业园区内,毗邻河中路与青州东路。
建设单位:汕头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工程性质:汕头海上风电智慧能源“四个一体化”工业园区,为新建项目 主要经技术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 187676.301 平方米
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 138743.07 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36563.07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2180 平方米
建筑高度: 37.7m (最高)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57.49% 绿地率: 30%
机动车位: 地上 200/地下 0 辆
建筑功能及布局: 本项目由 1#综合楼、 2#整机装配厂房、 3#认证中心厂房、 4#发电机 制造厂房、5#齿轮箱制造厂房、110kV 变电站、附属用房等组成。功能包含厂房、办公综合楼、库房、设备用房等。
招标范围:汕头海上风电智慧能源“四个一体化”项目一期室外景观、景观绿化工 程。发包人确认一期园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景观部分:停车场、陶瓷透水砖铺砖、综合楼首层地面、综合楼内庭区域、彩色 透水砖道路、堆场、氢能检验测试中心内庭铺装、台阶、无障碍坡道、屋面景观、景石、 自行车棚、成品岗亭、智能闸机等。
2 绿化部分:乔木、地被花卉、措施项目、土方工程、种植前土壤处理、绿化地整 理及微地形塑造、植物选型及采购、栽植、修剪、移植、保活、养护等。
3 电气工程:
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电气工程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范围外的电线及 电缆导管穿管和线槽敷设;电缆头制作及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配电箱柜采购、安 装与调试;灯具及灯具基座的安装与调试等。
4 景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由承包人自行清理、外运。
5 土方工程:现场所需要的园建部分的场地平整、绿地部分的微地形回填、塑形 (包 括挖和填),含配套管沟回填后的余土平衡、清运。
6 种植土:室外地坪-300mm 的种植土回填、乔灌木树穴换填、土方平衡、土壤改 良、土坡细整、堆坡塑形等由承包人施工。
7 深化及排版:完成深化设计及各类排版图纸, 包括但不限于:铁艺围墙二次深化、 地面材料排版深化图;以上深化设计成果需由甲方工程、设计以及设计院共同确认后方 可实施。
8 完成项目移交物业前施工区内的保洁工作。
9 因现场需要临时增加的其它内容,如发包人有权视工程需要调整承包范围界面和
工程量。
在工作范围描述中, 建筑物范围均指建筑物外墙外边线 2m。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开始动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
少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室外景观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中包含 以上业绩也可计入),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
注意:合同中应能体现具体施工内容和合同金额,合同中不能体现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文 件。总承包合同无法体现该部分工程合同金额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如: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截图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1 月 09 日 16 时 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