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海南塔拉电化学储能电站为255MW/102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其中集中式储能205MW/820MWh、组串式储能25MW/100MWh、高压直挂式储能25MW/100MWh),接入合乐#1 330kV汇集站的35kV母线。
集中式系统由84个2.441MW/9.764MWh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包含2个4.882MWh电池预制舱(单舱9125mm×2800mm)和1个2.441MW功率一体机预制舱。84个储能单元组成6个储能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内的14个储能单元并联后接入站内35kV系统;组串式储能系统由8个3MW/12MWh储能单元、1个1MW/4MWh储能单元组成,每套3MW/12MWh储能单元由6个2MWh电池舱(单舱6096mm×2438mm)组成,1MW/4MWh储能单元由2个电池舱组成,共1回接入站内35kV系统;高压直挂式储能系统由2套子系统组成,每套子系统由15个电池舱(单舱12000mm×3800mm)组成,每套子系统容量12.5MW/50MWh,共1回接入站内35kV系统。全站共采用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合乐#1 330kV汇集站的35kV侧母线。
全站新建8回35kV电缆线路工程起于储能电站送出点,止于合乐#1 330kV汇集站35kV母线段储能预留盘位,线路路径长度约0.83kM。其中集中式储能205MW/820MWh以6回电缆线路接入合乐#1 330kV汇集站35kV母线侧,组串式储能25MW/100MWh以1回电缆线路接入合乐#1 330kV汇集站35kV母线侧,高压直挂式储能25MW/100MWh以1回电缆线路接入合乐#1 330kV汇集站35kV母线侧,本项目集中式及高压直挂式采用液冷方式。
同仁200MW牧光储多能互补综合一体化光伏建设项目需配置15%/4h电化学储能,建设规模为30MW/120MWh;根据2023年8月7日青海省能源局下发的《2021年新能源配套储能项日推进会议纪要》明确国能青海公司同仁牧光储多能互补2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项目配套储能纳入电网侧共享储能项目建设范围,由项目企业自主建设。
2.1.2招标范围:
2.1.2.1 海南塔拉255MW/10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及调试、启动和移交阶段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监理的主要工作为(但不限于):
本项目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水保工程、环保工程,安全标准化建设等,以及其他属于该工程的全部项目及附属、临时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2.2 同仁牧光储项目30MW/1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及调试、启动和移交阶段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监理的主要工程为(但不限于):
本项目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水保工程、环保工程,安全标准化建设等,以及其他属于该工程的全部项目及附属、临时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监理服务期限:
海南塔拉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限:9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0日(储能电站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监理资料移交。)
同仁牧光储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监理服务期限:8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0日(储能电站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监理资料移交。)
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遇有特殊情况工期拖延(1个月以内)时,监理服务时间顺延,费用将不作任何调整。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园区和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施工监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两个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各配置一名符合条件的不同的总监理工程师,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7 17: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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