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建设 分公司) ,主要承担新能源项目现场物资管理、起重装卸及门卫巡场工作,项目点根据公司承建项目情况设立。
(1)青海省海南州新能源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一 区两园)光电(风电)园区内,光伏项目场址距共和县城约 50 公里,风电项目场址距共和县城约 100 公里,海拔高程约为 3200m,项目地交通便利。具体包含以下项目:青豫直流二期 90 万光伏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伏山 70 万光伏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 光储一体化光伏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海南州贡玛及铁盖光伏储能项目、伏山 30 万风电项目。发包人为投标人在海南州共和地区提供 1 处项目部集装箱式办公生活营地(面积 3500m2 ),包含 7 间办公室、43 间宿舍、2 间厨房、1 间卫生间、2 间库房等;项目配 套有 3 处露天仓库,分别为青豫仓库(面积 120000m2 ),包含 1 间门卫室、 3 间宿舍、 1 间厨房、1 间卫生间、5 间库房等;伏山仓库(面积 7500m2 ),包含 1 间门卫室、2 间宿舍、 1 间厨房、 1 间卫生间、 1 间库房等;珠玉仓库(面积 40000m2),包含 1 间门卫室、 3 间宿舍、 1 间厨房、 1 间卫生间、 4 间库房等。
(2)青海省黄南州新能源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光伏项目场址距尖扎县城直线距离约为 22km,海拔高程约为 3400m,项目地交通便利。具体项目为尖扎 30万光伏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发包人在黄南州尖扎地区项目拟配套 1 处露天仓库(面积暂定 8000m2 ),由投标人按需配置办公生活设施(包括门卫室、宿舍、厨房、卫生间、库房等)。
(3)黑龙江省大庆市新能源建设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场址距大同区约 40km,项目地交通便利。具体项目为大庆三期光伏项目。发包人为投标人在大庆市大同地区项目配套有 1 处露天仓库(面积 8000m2 ),包含 1 间门卫室、 2 间宿舍、 1 间厨房、 1 间卫生间、 2 间库房等。
1.2 招标范围
1.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能源建设分公司现场物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物资设备 到货车辆引导、场内卸货验收、出入库退库管理、剩余物资管理、到货验收单办理、初 步验收单办理、竣工结算办理、仓库内的装卸及验收、仓储整理、库房看护巡场、仓库 安全管理等工作。项目地点分布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黄南州尖扎县,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等。
1.2.2 服务期限
2024 年 2 月 1 日-2026 年 1 月 31 日(合同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仓储服务及货物装卸企业。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主要人员的资格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业务人员、起重装卸人员、门卫巡场人员要相对固定, 尽可能减 少人员频繁出入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吊车司机、起重指挥人员) 需提供特种作业 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需具有一个及以上现场物资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业绩证明) ;项目安全副经理需具有安全 B 证,且具有一个及以上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起重装卸人员、门卫巡场人员、业务用车司机年龄满足用工年龄需求(男性 22-55 周岁,女性 22-50 周岁,提供身份证信息),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满足现场工作及环境工作需求。
1.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 具有至少 2 个仓储服务及货物装卸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主要内容)。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