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东部的肥乡区境内,公司一期、二期建设有3台350MW发电机组和1台154MW背压发电机组,总装机1204MW,一期 #1、#2机组2019年正式投产发电,二期 #3、#4机组2023年正式投产发电。厂址北距309国道约0.7km,西距邯郸市约15.4km,东距肥乡县城约15km,从厂址经由309国道可直接与G4(京港澳)高速公路、G22(青兰)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相通,交通条件便利。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型号为B&WB-1098/25.4-M型,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公司技术制造,于2017年底投入运行。3、4号锅炉型号分别为DG1160/25.4-Ⅱ7 型和DG704/13.3—Π22型,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分别于2023年7月和2023年3月投产。邯郸东郊事故灰场距离厂区9KM,事故灰场周围为农田,灰场四周设有护网避免无关人员和牲畜进入灰场。灰场须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24小时巡视检查,进行灰场设施一般性修缮、清理,满足环保要求。做好防洪、防汛等应急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及时处理工农关系,避免产生纠纷。
招标范围:灰场的日常管理,巡视检查,灰场设施一般性修缮、清理及其他管理工作。环保治理及绿化养护,监测设施管理,防洪、防汛等应急管理及工农关系处理。
服务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03月01日开始,至2027年2月28日结束。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发电企业生产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7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