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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施工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施工监管服务采购已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施工监管服务采购已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鲁凯威水电站位于智利中南部第八大区比奥比奥大区的比奥比奥河上,为该河流梯级开发第4级。坝址距圣芭芭拉(Santa Barbara)和基拉科市(Quilaco)公路里程约10km,距洛桑赫莱斯市(Los Angeles)约50km,距塔尔卡瓦诺(Talcahuano)港口约210km,距智利首都圣地亚哥(Santiago)约490km。鲁凯威水电站坝址上游7.5km处为已建的安哥斯图娜电站,坝址下游1km处分布有居民区鲁凯威村。电站左岸有林区公路Q-75、Q-781通过,右岸距坝址约3km处有城际干线公路Q-61R通过。电站开发建设主要任务是发电,为径流式水电站。

本电站工程总工期为1,217个日历日,其中主体工程工期为1,156个日历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智利鲁凯威水电站设计、采购和施工(EPC)监管服务标段,总计1个标段。监管团队在招标人的授权下开展现场施工的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受招标人委托,履行对设计、施工、技术、安全、进度、质量、造价实施监督和管理,确保电站的土建和机电及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工程的技术、安全、质量、进度满足智利鲁凯威水电站设计、采购和施工(EPC)合同的要求。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EPC)监管服务,全面监督、检查、验收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作。

设计及技术监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施工图交底、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项目建设期的变更方案审查、计量单审查。

施工监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永久土建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及其调试工程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建设监管。

安全监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永久土建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及其调试工程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安全监测和监管,施工组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监测和防护方案、应急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方案的审查和监管。主要监管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临时工程:包括围堰、施工辅助工厂、施工道路、施工临时房屋、场内供电线路、场内供水及其他全部临时工程等;

永久土建工程:包括右岸厂房、溢流泄洪建筑物、左岸挡水建筑物、两岸坝头连接、进水口、尾水口、取水建筑物、开关站以及照明系统、厂区给排水、安全监测工程、水情监测、测量控制网等;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及其调试工程:包括水轮机组及其配件、发电机组及其配件、电气一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配件、电气二次设备及及其附属设备和配件、变电站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配件;闸门、拦污栅、启闭设备、埋件;压力钢管焊接安装、引水发电系统的闸门设备、启闭设备、拦污栅设备、喷锌防腐工作等;

含水保环保在内的其他相关工程的监管工作,施工区、营地区及施工辅助工厂区废弃物、污水的处理、环保水保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构成枢纽建筑物的所有工程设施建设等内容;

资料整理和移交;安全鉴定;阶段、专项及临时竣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上述监管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和标段划分是目前的初步计划,实际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监管人应根据工程经验充分估计和合理安排人员。

本次投标以美元报价,为单价合同。

2.3 本招标项目监管服务期限为:

本监管服务阶段为自监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尾工阶段、工程完工验收(暂按EPC合同工期)。投标人将履行监管服务合同期限内的所有监管职责,并承诺合同单价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甲级监理资质(建设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利部),且在近十年内,具有承担境外水电站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诉讼记录;近三年内无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受到省、市及招标人等有关部门处罚。

(5)拟派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的总监管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水利水电工程10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总监岗位证书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要求具有3年以上总监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副总监工作经验,并在境外至少1个类似项目担任过副总监管工程师(包括)以上职务;

2)拟派的副总监管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水利水电工程7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副总监岗位证书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要求具有2年以上副总监工作经验,并在境外至少1个类似项目担任过副总监管工程师(包括)以上职务;

3)拟派的其他监管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9时整至 2024年1月2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施工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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