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成都国盾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 10KV 正式用电运维项目,项目资 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成都国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友爱镇国昌路 59 号、 60 号、 89 号、 90 号。
2.2 项目规模:成都国盾融合创新中心(一期) 项目 10KV 正式用电电力总负荷 26250KVA,运维包含项目红线外电力电缆、红线内高低压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的运维。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成都国盾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 10KV 正式用电运维项目。
2.4.1 服务范围:成都国盾融合创新中心(一期)项目 10KV 正式用电运维,主要包括
红线外 10KV 进线电缆(ZA-YJV3×400)2850 米(花融线 1250 米、花盾线 1600 米),红线内二 进四出环网柜 1 台、一进二出环网柜 1 台、 10KV 变压器(1250KVA)21 台、变压器就地保护 环网柜 24 台、高压配电柜 59 台、直流屏 4 台、低压配电柜 180 台、柴油发电机 4 台(750KW ×3 台、 850KW×1 台)。
2.4.2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预计 1095 日历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至少具有 1 个 10kV 配电设备运维服务类,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 括封面页、金额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5)投标人其他要求:
1)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无。
(8)备注: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18:00 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