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煤系统的运行巡检工作;
2.配合完成本服务范围内各系统及设备检修后的消缺现场验收、试运行及380V以下设备停、送电现场操作,并将结果情况及时汇报当班负责人。
3.负责本服务范围内的系统及设备在运行中发现现场的缺陷或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当班负责人,按规程、制度等要求快速、准确地进行异常和事故处理。
4.配合完成本服务范围定期试验、现场操作及副值和斗轮机司机作业。
5.配合完成设备、系统设施保洁及环境卫生清扫现场监护工作。
6.卸船机卸煤作业。
7.输煤区域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和配合保养工作,以及全厂生产、消防车辆所需柴油运输、加注等工作。
8.煤场的压层、推煤及翻场工作。
9.船舱余煤的清理工作。
10.煤船系解缆工作。
11.配合装卸油工作。
12.斗轮机、卸船机、犁煤器、采样装置积煤堵煤清理和皮带机落煤筒堵煤疏通。
13配合煤场测温工作。
14.煤污水处理装置的配药、加药工作。
15.配合重物搬运工作。
16.卸船机、斗轮机及煤场出现铁块、石块和木块等杂物的清理工作。
17.配合气膜煤场风机、风阀等滤网的清理工作。
18.负责外轮船舱余煤人工及机械清理工作。
配合煤码头岸电操作等其他燃料部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19.完成当班负责人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至少一项500万元及以上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电厂燃料运维服务项目,须提供相应合同页面复印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或业主证明(需能体现合同包含电厂燃料运维服务工作内容)。
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验收记录(报告)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500万元及以上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电厂燃料运维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5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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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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