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13008-240013
一、竞标条件
受 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市政集团水环境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洛宁县体育中心二期(EPC)项目泳池设备,本次采购泳池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市政建设集团 洛宁县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EPC)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各单体子项场馆主体附属及配套相关设施。主要涉及金属屋面板及幕墙、场馆照明、体育工艺、强弱电(变压器及配电柜安装)、室外绿化、室外景观照明,土建工程(道路、给排水)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竞标范围:泳池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1批,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项) | 备注 |
1 | 比赛池水处理系统 | 满足图纸要求 | 1 | |
2 | 训练池水处理系统 | 满足图纸要求 | 1 | |
合计 | 2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交货,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5、交货
6、质量要求: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17)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GB 37489.3-2019)
《游泳池用压力式过滤器》(CJ/T405-2012)
《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41-2004)
《游泳池设计及附件安装》(10S605)
《游泳池水质标准》(CJ/T 244-2016)要求和其他现行相关国家行业等规范质量要求,同时应满足本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要求并达到节能降耗和国家法规环保要求。
注:请各竞标响应人务必自行至现场踏勘,对照现场尺寸确认后竞标。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未达到资格要求的将作为否决竞标处理)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
2、竞标响应人需提供自2020年至今的泳池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体现合同金额),且签订的合同金额至少有1份在100万元及以上。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竞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本次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