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福泉电厂工程机械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采用“上大压小”方案进行建设,目前规模为2×660MW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公司现役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设计、制造的DG2141/29.4-Ⅱ7型超临界本生直流锅炉。首台机组于2012年12月投产发电。
2.1.2输煤系统主要设备及工艺系统概况: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分为上煤系统和卸煤系统,上煤系统双路设置,相互备用;卸煤系统为单路设置。输煤系统设一台翻车机,两台堆料、取料斗轮机,皮带机系统#1~#9皮带共有16路胶带运输机。本工程输煤系统共有污水池9处、煤水处理沉淀池2个;主厂区煤场为350m×110m一座,汽车卸煤沟一座共6个车道,电三线应急煤场;厂外周转煤场;泥煤烘干系统一套;#3皮带应急煤场;厂外灰场一座。
2.1.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负责福泉公司工程机械的维护和运行,含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负责输煤系统卸煤、堆煤、应急救援等需工程机械配合的作业,其他部门相关专业需工程机械配合作业。工作方式为24小时倒班和行政班制。
2.1.4项目地点:本项目在贵州省福泉市马场坪镇向家桥村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
2.1.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预计从2024年2 月29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满足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机械运行(或维护或检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