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RS2024-32-YZ006
一、招标条件
业主委托荣晟招投标 就业主110联网报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营业网点110联网报警系统日常维保:全区共64处,其中白城市区20处;镇赉县10处;通榆县9处;洮南市11处;大安14处。
自助设备(含离行)110联网报警系统日常维保:全区共63处,其中白城市本21处;镇赉10处;通榆8处;洮南12处;大安12处。
2.2相关要求:(1)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公-安机关对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具体要求。
(2)技术要求:设备运行环境,环境温度:-10℃ — +40℃相对湿度:≤95%
技术参数满足110联网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并保障警情流畅传输、使用有线+无线双通信链路方式传输警情信息、有线报警信息传输至接收延时不超过3s、无线报警信息传输至接收延时不超过5s、周界探测器做到无死角设计及防范、实现联网监控中心及接处警中心的报警联网及视频联动。
(3)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4)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3采购预算:二年总预算金额104.88万元(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与单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4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二个标段,不可兼投兼中。现对一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预算单价 | 数量 | 合计(元/年) | 总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RS2024-32-YZ006-1 | 业主110联网报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一标段 | 营业网 | 230元/月(专线费另计) | 白城市区20处 | 55200 | 353280 | 335616 |
镇赉县10处 | 27600 | ||||||
通榆县9处 | 24840 | ||||||
洮南市11处 | 30360 | ||||||
大安14处 | 38640 |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期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2.6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3.10供应商应具有有效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四、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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