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环工程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中央罐区液化烃罐区
五环公司-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中央罐区液化烃罐区-消防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五环工程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中央罐区液化烃罐区,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五环公司-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中央罐区液化烃罐区-消防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1289-PCM1011-RD)。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1289-PCM1011-RD/01
标段(包)名称:五环公司-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中央罐区液化烃罐区-消防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项目发包人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的全部消防工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及验收,以及项目所有消防设施的政府报建、过程监检、最终验收和取证,移交业主工作。
2.2 计划工期: 328天
2.3 建设 工程质量符合总承包商及BASF业主发布的相关施工规程的要求。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相应业绩。 b.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c.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d.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