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水泥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采购42.5R硅酸盐水泥16500吨(罐装包装卸),用于井下胶结矿柱及充填使用。
2.4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绿水镇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厂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采购42.5R硅酸盐水泥16500吨(罐装包装卸)。配套服务:提供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车、检测、售后等服务。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年半内分批供货或本次采购货物全部交货完毕为止,以先到为准。招标人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供货时间,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不含当日)3天内供货到厂。
2.7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绿水镇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厂指定位置。
2.8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含)1个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灌装水泥供货),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销售订单等,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2) 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前近36个月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提供承诺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对于电子投标资料IP地址相同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25 09:00至 2024-2-4 17:00(北京时间)。